「世界和日本」数据库(代表 田中明彦)
日本政治・国際関係数据库
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東京大学東洋文化研究所

[文件名称] 中美两国元首关于南亚问题的联合声明

[地点] 北京
[日期] 1998年6月27日
[出处] 人民日报
[备註] 
[全文] 

  导言

  印度、巴基斯坦最近进行的核试验及由此引发的两国紧张局势的升级,引起了中美两国深切和长久的关注。双方在维护南亚和平与稳定及全球强有力的防扩散体制方面有着共同的利益,而这些核试验将此利益置于危险境地。双方谴责这些核试验。双方同意在安理会五常任理事国和安理会内并与其他国家继续密切合作,以防止南亚核及导弹竞赛升级,加强国际防扩散努力,促进印、巴和解并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两国分歧。

  防止南亚核及导弹竞赛

  6月4日安理会五常任理事国发表的联合公报,对处理南亚核及导弹竞赛威胁制定了明确、全面的目标和行动纲领。联合国安理会1172号决议认可了该公报。双方承诺全力支持联合公报所确定的措施,再次要求印、巴停止核试验,立即无条件加入《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停止核武器化或部署核武器,停止试验或部署可以运载核武器的导弹,坚定承诺不核武器化,不部署核武器或能够运载核武器的导弹。

  加强国际防扩散合作

  中美坚定承诺致力于在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的核不扩散领域进行有力和有效的国际合作。双方将继续支持国际防核扩散努力,重申我们的目标是促使包括印、巴在内的所有国家加入不作任何修改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没有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国家不能指望享有与成员国同样的权利和国际地位。尽管印、巴最近进行了核试验,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印、巴不享有核武器国家地位。

  双方重申决心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六条履行核裁军方面的承诺。为此,两国已经签署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无意恢复核试验。

  双方呼吁立即在1995年同意的谈判职权基础上,由裁军谈判会议谈判缔结一项多边的禁止生产核武器或其它核爆炸装置用裂变材料公约。我们敦促印、巴以积极的精神与其他国家一道参加裁军谈判会议的上述谈判,以便尽早达成这一公约。

  双方积极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正在实施的加强的保障监督体制,并将迅速采取措施在两国实施。

  缓和紧张局势及鼓励印、巴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两国分歧

  双方承诺将尽可能帮助印、巴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包括克什米尔问题在内的困难且长期未决的分歧。我们欢迎印、巴两国重新恢复对话并鼓励两国继续开展这样的对话。我们准备在两国实施建立信任措施方面提供帮助,并鼓励两国在这方面考虑采取进一步措施。

  中美两国的责任

  中美两国长期致力于和印、巴建立良好关系。双方重申这一目标,希望双方能够共同或单独为实现一个和平、繁荣与安全的南亚作出贡献。作为安理会五常任理事国成员和与南亚国家有着重要关系的国家,双方认识到我们在维护该地区和平、稳定和安全方面的责任,并尽双方所能解决紧张根源。

  双方重申我们各自的政策是防止出口可能会以任何方式帮助印、巴的核武器计划或运载此类核武器的弹道导弹计划的设备、材料及技术。为此,双方将加强各自的出口控制体制。

  下一步行动

  针对印、巴核试验,中美两国对有关目标作出了承诺,中美两国密切协调是为上述目标建立强有力国际支持的关键。在此问题上,双方将保持密切联系,并将与安理会其他常任理事国、其他安理会成员、亚太其他国家,以及更广泛的国际社会一道,防止南亚局势进一步出现不稳定,促使印、巴以和平的、双方均能接受的办法解决两国分歧,加强全球防扩散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