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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文研・ASNET共同主办学术研讨会

 

东文研・ASNET共同主办学术研讨会
题目: 国苗族的纠纷及解决―以贵州苗族纠纷解决事例为主
时间: 2014年2月27日(周四)17:00-18:00
地点: 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楼门厅
报告者: 杨 琴  (東洋文化研究所訪問研究員)
语言:日语
内容提要:  苗族解决纠纷的根据法有《榔规》、《理词》等。《榔规》主要是通过“议榔”会议、“埋岩”仪式等制定和颁布。《理词》是“理老”调解纠纷时讲理和辩论的言词,由有威望的人们商议制订。1956年前苗族没有本民族文字,其法律主要是以口传方式制定和运用,有些借用汉字石、木刻等形式形成法律文本。苗族因土地、房屋及婚姻关系引起的纠纷形式最为常见,其纠纷由“理老”等为“裁判官”或“辩护人”,通过“贾理”制度调解解决。
本报告以中国贵州苗族纠纷解决事例为线索,对中国苗族在没有本民族文字时期如何运用口传方式制定、运用、普及法律以及解决纠纷等事项进行考察,意图挖掘和整理苗族人民维护自身社会秩序的经验及文化传统。
http://www.asnet.u-tokyo.ac.jp/node/7572
参加方法: 不需事先报名
询问处: 日本•亚洲教育研究网络(ASNET: Network fo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on Asia)
TEL:03-5841-5868

东文研・ASNET共同主办学术研讨会

题目: 国苗族的纠纷及解决―以贵州苗族纠纷解决事例为主

时间: 2014年2月27日(周四)17:00-18:00

地点: 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楼门厅
报告者: 杨 琴  (東洋文化研究所訪問研究員)

语言:日语
内容提要:  苗族解决纠纷的根据法有《榔规》、《理词》等。《榔规》主要是通过“议榔”会议、“埋岩”仪式等制定和颁布。《理词》是“理老”调解纠纷时讲理和辩论的言词,由有威望的人们商议制订。1956年前苗族没有本民族文字,其法律主要是以口传方式制定和运用,有些借用汉字石、木刻等形式形成法律文本。苗族因土地、房屋及婚姻关系引起的纠纷形式最为常见,其纠纷由“理老”等为“裁判官”或“辩护人”,通过“贾理”制度调解解决。本报告以中国贵州苗族纠纷解决事例为线索,对中国苗族在没有本民族文字时期如何运用口传方式制定、运用、普及法律以及解决纠纷等事项进行考察,意图挖掘和整理苗族人民维护自身社会秩序的经验及文化传统。


http://www.asnet.u-tokyo.ac.jp/node/7572

参加方法: 不需事先报名

询问处: 日本•亚洲教育研究网络(ASNET: Network fo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on Asia)

TEL:03-5841-5868